。描写十七岁男孩子在初恋时种种呆样子,令人可笑可怜,至少很发松,大可供消遣之用。&ldo;大华烈士&rdo;以论语派的文字把它译出,译文也不讨厌。如果你不讨厌我只会向你献些无聊的小殷勤,便寄给你。实在!让疯头疯脑的十七岁做做恋爱的梦,也尚可原谅,如果活过了二十岁还是老着脸皮谈恋爱,真太不识羞了,因此我从来不曾和你恋过爱,是不是? 今天希望有你的信(但似乎是没有的样子)。我待你好。 吃笔(7)者十四 第[049]封怨你(8) ------------- 清如: 要是我死了见上帝,一定要控诉你虐待我。 人已做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,再有何说?要是我进了修道院,我会把圣母像的头都敲下的。 总...